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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基法完成三讀,安永圓方國際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周志潔昨(15)日表示,企業若要在新法中取得政府給的彈性,唯一前博客來書店提是企業必須要有工會或是勞資會議,未來是勞工集體行使權力的時代,建議企業應趁早完善內部制度,可享受新法彈性也避免違法受罰。



此次修法包括休息日工作改依實際出勤時間計算加班費、加班上限單月可增加到54小時、特定行業例假可於每7日週期內調整、輪班制工作者變更休息時間原則不少於博客來書店網路書局連續11小時,例外可縮短為8小時,以及加班補休制度等多項重點,將在今年3月1日施行。

周志潔表示,新法確實給予企業彈性,不過包括工時帳戶、輪班制更換班次休息時間低於11小時、例假調整等等,都必須先經過工會同意,若是沒有工會,則必須經過勞資會議通過。

不過,許多企業聽到勞資會議必須由勞工選出勞方代表,就覺得害怕,擔心勞工們聚在一起後很難預控。但周志潔呼籲企業「不要有所遲疑」,因這是企業取得彈性唯一前提,且勞工集體行使權力已經是必然趨勢,企業「避無可避」,必須為自己事業取得好的運作。

周志潔建議,企業應注意勞動契約與工作規則,必須要隨新法修正,因本次修正後,正式賦予「加班補休制度」的法律地位,意即未來加班補休的規定政府可以介入、勞動機關也可以檢查是否符合規定。

因此在制度規劃時,企業應要思考,如何證明勞工同意補休?而加班補休標準如何計算?勞工如何執行補休或是雇主同意補休標準為何?補休屆期後,若要換回工資該怎麼計算等。周志潔指出,勞動部未來將會在施行細則中規範補休期限與相關措施,企業務必詳知內容。

(工商時報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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